为落实“科研兴校”的理念,为激发我校教师的教育科研热情,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新时期教育教学探索与研究,多出成果,出高质量的成果,特制定《雨花台中学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一、论文发表奖励办法
教育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报刊、杂志上(增刊除外)发表的,将给予如下奖励:
1、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400元。
2、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3、省级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4、市级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元。
发表论文奖励每年一次,于当年年底进行,获奖教师需向学校教科室交纳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需上传电子稿至“OA—教师成长档案—我的荣誉—发表论文”中,并登记相关信息。
二、课题研究成果奖励办法
被国家、省、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办公室正式立项的课题,学校将在平时的课题研究活动中给予支持,还将在课题结题时对课题组进行奖励,由课题组组长按成员的贡献,进行二次分配。
1、承担国家级课题研究,并按期顺利结题的奖励课题组4000元。
2、承担省级课题研究,并按期顺利结题的奖励课题组3000元。
3、承担市级课题研究,并按期顺利结题的奖励课题组2000元。
以课题结题证书为准,课题组组长向教科室交纳相关结题材料。
此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的有关教科研成果按原奖励办法奖励,此办法解释权在学校校长办公会,学校每年将根据具体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适当的修改。
雨花台高级中学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