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中学工作日中午禁酒令

  • 发布时间:2006-12-26 09:56
  • 作者:
  • 浏览量:2292

雨花台中学工作日中午禁酒令
 
    南京市纪委第九次全体会议全会决议指出,要突出抓好4个重点,其中一条是在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公职人员中全面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令,招商引资和重要接待活动除外。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教师应为人师表,在学生中和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形象。区教育局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的规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参照市、区政府的要求和做法,我校特制定工作日中午“禁酒令”的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重要接待活动除外,也应严加控制);严禁在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严禁在值班、驾驶车辆时饮酒;严禁在办公室饮酒;严禁在任何情况下酗酒。  
   “禁酒令”有利于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有利于保证工作效率和工作秩序;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教育行风建设。希望党员领导干部、全体教职员工自觉遵守。凡违反以上禁令,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大家一道努力,形成一种习惯,一种风气,为建立高效率的工作秩序,为推进行廉政建设,为树立雨花教育的良好形象而努力!

                                雨花台中学校长室、党支部
2005年3月1日